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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度龙江学者招聘、考核和续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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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度龙江学者招聘、考核和续聘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黑教师[2013]6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3.01.07 【实施日期】2013.01.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度龙江学者招聘、考核和续聘工作的通知

(黑教师〔2013〕6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部署,推进《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规划》及其子计划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龙江学者聘任办法》(黑教联〔2005〕14号)、《龙江学者续聘办法》(黑教师〔2009〕210号)和《龙江学者特聘教授考核评估办法》(黑教师〔2009〕20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我省高等学校2012年度龙江学者招聘、续聘和龙江学者特聘教授年度考核、聘任期满考核等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2年度龙江学者招聘工作 1 / 7

(一)设岗原则和招聘要求

1、按照实际需要,搞好岗位设置。龙江学者的岗位设置要紧密结合国家实施的“985工程”、“211工程”和我省实施的高校“1161工程”,以及高教强省重点建设的“五个一批”中的重点学科、创新平台(创新团队)和科研基地建设,紧密结合我省“经济区”和“十大工程”重点项目、创新平台和重点科研基地建设,紧密结合国家和省里确定的重点科技攻关、重点发展领域和创新体系建设。要按照《龙江学者聘任办法》中规定的龙江学者岗位设置原则和条件,从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出发,以推进重点学科、创新平台和重点科研基地建设为原则,认真规划和设计,确定龙江学者招聘岗位,并明确每个岗位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任务。要兼顾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突出重点,合理布局。

在岗位设置及其学科学术队伍建设上要充分发挥龙江学者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各学校每一设岗学科招聘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累计人数均不得超过2人。

2、继续加大招聘力度。在龙江学者的招聘和遴选上要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要通过“龙江学者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推动高校内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各高校要着眼于高层次人才总量的增长,把龙江学者招聘工作作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和提升学校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下大力气从省外和海外招聘龙江学者。要加强各类人才培养项目的整合,统筹规划,科学设计,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高素质人才梯次结构。

3、严格考核、遴选和推荐程序。各高校要严格按照《龙江学者聘任办法》规定的招聘程序、办法和标准,考核、遴选和推荐候选人。要重点考查应聘者的主要学术成就、科研与创新能力、发展潜力,以及学术道德、团队合作、组织协调和科学精神等。要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经学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同意票不少于评审委员总数的 2 / 7

三分之二)后方可推荐上报。

4、严格掌握招聘条件,保证招聘质量。龙江学者招聘的学科范围原则上为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科学实验基地)。各高校要严格掌握候选人到岗工作时间要求,特聘教授候选人必须保证聘期内在受聘岗位全职工作,讲座教授候选人必须保证聘期内每年在受聘岗位工作不少于2个月。候选人不能承诺达到此要求的不得申报,学校不得推荐。在聘期内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学校要予以解聘。对于学校推荐的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候选人,学校要进行政治条件审查,其中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类候选人,应研究提出正式意见,认真掌握候选人的政治标准。

为了充分利用省外高水平人才资源为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和学术团队建设服务,从今年开始,各高校招聘的龙江学者讲座教授可以从省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引进高水平科学家或知名学者,但是要严格按照《龙江学者聘任办法》中规定的条件进行招聘。招聘的人员应是在国内相应领域或学科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领军人才,其学术成就原则上应不低于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国家杰青”要求的水平。

5、为了加强我省青年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形成合理的高素质人才梯队,创造有利于青年科学家和学术人才脱颖而出的条件和环境,从今年开始,在龙江学者计划中,设立“青年龙江学者”(特聘教授)项目,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通过扶持和资金支持,力争在3-5年内,使其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基本具备相当于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的能力和水平。 申报“青年龙江学者”的基本条件是:

(1)具有博士学位,并且博士后研究已出站。有在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学习或从事科研、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自然科学类年龄在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在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 3 / 7

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讲授本科课程,指导博士生或硕士生;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深的学术造诣,能开展跟踪国际学术前沿的研究工作并取得一定成就,在国外高水平学术刊物或国内顶级学术刊物发表过两篇以上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或学术论文,主持或主要参与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研究; (5)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学术协作精神。 “青年龙江学者”不受龙江学者岗位设置数额。

6、推荐名额。根据《龙江学者招聘办法》规定的年度招聘计划和不同类别高校的办学水平以及高层次人才队伍的结构,各类高校的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1)“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院校和具有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高校,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推荐名额分别不超过3人;

(2)在《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中被列入建设高水平大学和具有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高校,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推荐名额分别不超过2人; (3)其他本科高校中具有符合龙江学者推荐条件的,经批准可推荐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各1人。

各高校推荐人选最终受聘情况将作为下年度分配申报名额的重要依据。

“青年龙江学者”推荐不受上述推荐名额,每所高校可另外推荐不超过2名“青年龙江学者”候选人。

7、加强管理与考核。要加强对“龙江学者计划”执行情况和龙江学者履职情况的管理和考核。要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建立科学、合理、严谨的管理和考评机制。要按照有关规定考核龙江学者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所在学校配套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和审计龙江学者计划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对于龙江学者的研究工作要给予充分的信任和支持,对在岗期间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龙江学者及所负责的创新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4 / 7

(二)招聘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按照《龙江学者聘任办法》规定,龙江学者招聘程序为: (1)申请人按照设岗学科向设岗学校进行申报;

(2)设岗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和标准,对申请人进行考核、遴选和推荐。考核时重点考查应聘者的主要学术成就、科研与创新能力、发展潜力,以及学术道德、团队合作、组织协调和科学精神等。要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经学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同意票不少于评审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后方可推荐上报;

(3)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规定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一是审查各高校考核、推荐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二是审查各高校推荐人选是否具备评选龙江学者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4)对审查合格的人选,将其申报材料发送外省同行专家进行异地通讯评审; (5)省教育厅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经通讯评审合格人选进行评审。评审通过人员,省教育厅正式行文确定为龙江学者,各高校据此办理聘任手续。 2、按照招聘工作程序,各项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1月15日前,各高校进行个人申报、学校考核、推荐;

(2)1月15日-16日,各高校向省教育厅上报推荐人选的个人申报和学校推荐材料; (3)1月20日-21日,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1月28日-30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材料发送外省进行通讯评审 (5)2月下旬,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6)各高校聘任时间为3月1日。 (三)上报材料时间和要求

请各高校于1月11日-12日将龙江学者推荐人选有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师范师资处。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5 / 7

l、学校关于龙江学者推荐人选的正式文件一式一份,就本校组织申报、遴选、推荐工

作的做法及工作程序进行说明,并就每位推荐人选应聘的岗位设置需求、推荐人选本人基本情况、教育教学及科研情况、学术地位及成就、学术团队建设等进行概括性说明(附推荐人员名册一式三份,名册样版见附件1)。

2、每位推荐人选的推荐表一式十份(其中一份为原件)。推荐表应通过申报软件自动打印生成。推荐表可通过黑龙江教育信息网站http://www.hlje.net首页“政务公示”栏目下载。

3、推荐人选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一册)。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或国外居住证复印件;

(3)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推荐人选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所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4、推荐人选附加信息页一式一份。具体表格样式可与推荐表一起从网上下载。表中关于“学科类型”栏可根据《龙江学者申报学科领域分组目录》(见附件2)填写。 5、为保证龙江学者特聘教授全身心地进行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特聘教授推荐人选原则上为非校级领导职务,如为高校校级领导,或相当于高校校级领导职务,必须在推荐的同时由候选人所任职单位征得其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同意,如其聘 6 / 7

任为特聘教授即免去其校级领导职务。推荐单位在报送推荐材料时对此要予以说明。

6、高校对人文社会科学类推荐人选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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