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因为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没有正确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这种将视为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比如计税、退税、抵免等。
1、也是的一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到主管国税部门申请领购,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凭抵扣。
2、专用,“专用”的简称。用于销售应缴纳的货物时所开具的。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后,为确保属于价外税的凭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而印发,供企业使用。
3、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并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4、专用作为扣款凭证使用的,仅限于购销双方均为的一般纳税人。参见“”。2018年1月1日起,调整普通(折叠票)代码从现行的10位到12位。
解决方法:购买方的开票信息是销售方输进开票系统的,如果发现有非法字符出现,登陆开票系统客户信息查看一下,是否输入时有什么情况,修改看一下行不行,如果不行可以删掉重新输入。
领购簿:查看一下领购簿是否处于正常领票中,领票人名字是否与自己身份证一致,基本上每个月的领票信息都有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