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趣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不批准逮捕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不批准逮捕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来源:暴趣科技网


一、不批准逮捕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不批准逮捕的三种情形如下:

1.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

2.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

3.虽然有犯罪但是没有逮捕必要的。

二、不批捕机关怎么办?

检察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执行监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规定:“人民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102条:“对于人民决定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将执行回执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的三日内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

三、不批准批捕后应该怎么处理

对于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四、不予逮捕和不批准逮捕区别

不予逮捕和不批准逮捕的区别是:不批准逮捕是认为行为人不构成犯罪不符合逮捕条件,而不予批逮捕是认定了犯罪事实,但是证据不充足,需要机关进行补充侦查的,犯罪事实轻微,认为并没有逮捕必要的情况。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决定,并由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五、批捕后办案单位怎么开展下一步工作

1、批捕即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决定逮捕的强制措施。批捕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必经程序,逮捕的决定机关是人民、人民,由机关负责执行。

2、逮捕后应当立即送看守所羁押,人民、人民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机关对于经人民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人民、人民和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同时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后者监视居住。

显示全文